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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各级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立案处理11.59万人
发布:2021-07-09 阅读:

 

  3月29日举行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胜利。三年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名,打掉涉黑组织是前10年总和的1.3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找准职责定位,深入推进“打伞破网”。截至2020年12月底,各级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97万起,立案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1.59万余人。

  深挖彻查,持续保持“打伞破网”强大攻势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随后,中央纪委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并就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整体作战工作布局。

  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省区市纪委监委发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跟进督办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指导督办、异地管辖、集中攻坚等方式推动深挖彻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赵仕杰等中管干部“涉腐涉伞”问题,督促指导查处了云南省孙小果案、湖南省“操场埋尸案”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2020年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办的204起重点案件中,已对6300余名公职人员立案或作出处理,其中厅局级193人。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实施意见以及配套的制度措施。辽宁省纪委监委制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1+5”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江苏省纪委监委就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多篇调研成果。

  “打伞”“拍蝇”,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2019年10月,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内部强化贯通融合,外部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政法机关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通报、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同步立案、同步查处,“扫黑”“打伞”同步发力。2018年以来,各省级纪委监委出台协作配合、政策界限有关文件160余份。

  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把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惩“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在查办宜宾市饶拾元案中,四川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自贡市原副市长曾明全,指定绵阳市纪委监委查办省病犯监狱原党委副书记、政委李跃辉,指导宜宾市、县联动,对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何森异地办理,目前已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96人,涉及多个领域、不同层级。

  为广泛发动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走村入户察民情,利用网络科技手段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身边问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5万余件。

  聚焦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紧盯基层干部中与群众联系密切、权力集中等“关键群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治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为“李氏三兄弟”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的36名党员干部;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查办“绿霸”魏冠军、薛金祥涉黑案,共查出涉及农林、征迁、园林、财政等系统公职人员22人,其中“保护伞”11人。

  综合治理,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我自掘坟墓,自作自受,愧对组织多年的培养和爱护,给党抹了黑,给单位带来了恶劣影响。”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原副局长王守仁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被查处后,后悔不已。

  专项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打促建、打防并举,发挥案件查办震慑警示、规范指导、正本清源作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推动综合施治、标本兼治。

  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印发案例汇编、召开警示教育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播警示教育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释纪说法,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19起。

  把“打伞破网”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善民生、堵塞制度漏洞、提高监管水平等结合起来,推进综合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提醒提示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3.06万件。湖南省纪委监委以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查办整改为切入点,牵头推进为期三年的“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共整改生态环境问题303个,问责处理党员干部523名。

  将“惩腐打伞”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不断完善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制度机制。山西省朔州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调工作办法》《以案促治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等,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中的沟通协调和以案促治工作等进行了规范。

  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打伞破网”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持续巩固专项斗争的胜利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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