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XXX公司与成都市中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法律纠纷,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仲裁及可能发生的诉讼代理法律服务机构。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花果村
2.2工作内容:因成都市中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某建设工程合同相对方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5000余万元。成都市中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起反请求主张1500余万元。本案件于2019年8月2日开庭,因保密需要,公司不便提供相关材料,仅需贵所根据拟诉讼金额报价。。
2.3比选范围:法律纠纷仲裁及诉讼代理
2.4法律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及执行终结时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比选申请人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3.2具备省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7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7月1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至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函: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具备省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用新证代替;
以上资料除(1)收取原件,其他资料均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129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中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129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28-87596051
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6246900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