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既得利益”被打破,“额外收入”渠道被堵死,但是一些党员干部长期形成的不良用车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即使领取了车改补贴,仍然“心有不甘”,便心存侥幸,开动“歪脑筋”,玩起“新花招”,想方设法规避监督、逃避处罚。于是出现了私车公养,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甚至违规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等多种新问题、新现象。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主要包括九类现象:
一是公车私用趋隐蔽。
包括:变通私用,即将公务用车当作接送上下班的通勤车使用;租车私用,即用公款租赁车辆逃避监督;公私混用,即打着办公事名义办私事;擅驾私用,即公车长期被驾驶员私开私用;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二是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包括:不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超出单位公车规定编制增加公车配备;采取公车挂私人车牌照、外省车牌照等,逃避监管;公车主管部门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导致单位超编制配备公车;在指标上花心思,通过“转嫁”方式试图为违规配备披上合一是是否违规配备公车,含是否超编制配备公车。二是购车标准是否超标。三是购车资金来源。四是有的单位逃避监管问题,把公务车辆以私人名义上牌。五是公车私用问题,有些行为明显违规的该处理就处理,有些不明显的,则对本人批评教育,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这方面既讲纪法效果又讲社会效果,可能会比较好,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与工程里的腐败、会所里的歪风不同,“车轮上的腐败”看得见、摸得着,是群众眼皮下的“不正之风”。公车腐败的后果不仅导致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特权思想的产生,还败坏了党风政风,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党中央又强调理外衣。
三是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即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超过规定的标准(排量、价格、车型)配备公车(包括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或者违规审批超标配备车辆。
四是配备豪华内饰。
五是借用占用换用享特权。
即以“借”为名掩人耳目,长期使用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同时将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等车辆费用转嫁给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
六是租用超标公车。
即长期租赁豪华车辆当作公车使用。
七是油卡消费搞任性。
即办理加油主、副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揩油”,或利用公务油卡管理漏洞,用油卡购买个人消费物品。
八是私车公养。
包括私油公供问题。如借“私车公用”之名报销私车产生的相关费用,或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的便利,为私家车加油。私车公修问题。如以私车冒充公车,到单位定点维修厂维修,费用由单位结算。私票公报问题。如将私车产生的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等发票拿到公家报账。
九是私驾公车发生事故。
即党员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审查这类案件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是否违规配备公车,含是否超编制配备公车。二是购车标准是否超标。三是购车资金来源。四是有的单位逃避监管问题,把公务车辆以私人名义上牌。五是公车私用问题,有些行为明显违规的该处理就处理,有些不明显的,则对本人批评教育,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这方面既讲纪法效果又讲社会效果,可能会比较好,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与工程里的腐败、会所里的歪风不同,“车轮上的腐败”看得见、摸得着,是群众眼皮下的“不正之风”。公车腐败的后果不仅导致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特权思想的产生,还败坏了党风政风,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党中央又强调了政府要过“紧日子”,而屡禁不止的公车腐败现象,不但损害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更是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过“紧日子”的要求背道而驰。
(来源:南粤清风)